材料工程学院轻化工程专业2021级学生田仁壮(学号:3215905013)未经批准连续14日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及《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(闽农林大学〔2017〕15号)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,经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、教务处2023年第5次处务会审定,拟对田仁壮进行退学处理,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,公告期自发布之日算起,共60日,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。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,正式作出退学处理。
若学生对本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期满10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放弃申诉权利,对学校拟退学的处理意见无异议。
教务处
2023年4月18日